粮食安全是全人类的共同课题。新冠肺炎疫情暴发以来,全球农业产业链供应链遭受巨大冲击,全球陷入饥饿和营养不良的人群不减反增,粮食可及性下降,粮食价格飞涨,很多发展中粮食净进口国无法从国际市场上获得足够的粮食。今年以来,干旱、洪涝、地区冲突以及一些非传统因素推动粮价高企,进一步加剧了国际社会对粮食安全问题的担忧,为实现2030年联合国可持续发展目标带来巨大挑战。
近日,由农业农村部农业贸易促进中心主办的中国国际食品配料及博览会暨首届中国国际预制菜博览会同期论坛——第十三届农业贸易政策国际会议以“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在京举行。会议以“后疫情时代粮食安全与全球农业治理”为主题,来自农业农村部门、科研院所、国际组织等的专家学者,共同探讨了农业贸易对全球粮食安全和我国全方位夯实粮食安全根基的重要性,以及如何通过提升全球农业治理能力,促进更公平更稳定的农业国际贸易,从而实现全球粮食安全。
全球粮食安全需要稳定韧性的农业贸易
自疫情发生以来,全球粮食安全受到的第一个冲击来自以贸易为主要形式的全球供应链。为保障本国食物供给,众多国家实施了不同程度的出口限制措施,一些国家的粮食逆全球化趋势和贸易保护主义抬头。
据南京农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博士生导师朱晶观察,2020年,有40多个国家实施了500多项农产品出口限制措施。俄乌冲突爆发后,仅2022年3月新增的农产品出口限制措施就高达630项。世界10.2%的农产品贸易受阻,并推动国际粮价进一步上涨。
“粮食贸易大国限制粮食出口,容易导致粮食供应链断裂,造成世界粮食供给短缺的恐慌,推高粮食和食品价格,产生‘乘数效应’。”华南农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博士生导师谭砚文表示。
事实上,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认可“贸易在解决粮食安全、营养和可持续农业方面的关键作用”,“国际贸易可以平衡各国的粮食赤字和盈余,改善多样化食品供应,有助于价格稳定。”联合国粮食及农业组织(FAO)驻联合国日内瓦办事处主任多米尼克·伯金介绍说。
那么,如何才能发挥国际贸易的积极作用,使其为实现更高效、更包容、更具适应性和更可持续的农业食品系统作出贡献?多米尼克·伯金认为,首先,提高市场透明度和政策对话,这对减少全球农产品贸易受到的干扰至关重要。其次,各国应仔细考虑贸易限制措施对国际市场的潜在破坏,尤其要始终避免出口限制。第三,贸易和国内政策需要重新定位,适应诸如促进可持续性和适应性的目标。最后,贸易便利化措施和国际合作也非常重要。
“国际大粮商在后疫情时代的农业贸易中应该承担更多的、多维的社会责任。”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农村经济研究部部长叶兴庆表示,“粮商们要成为冲突的‘熄火者’,不能成为‘拱火者’,更不能成为粮食贸易武器的工具。”
我国全方位夯实粮食安全根基离不开农业贸易
中国是粮食生产大国。粮食总产量连续7年稳定在1.3万亿斤以上,人均粮食占有量达483公斤,高于国际公认的400公斤粮食安全线。尽管口粮自给率很高,但我国仍需通过进口谷物等满足国内生产需求。随着中国与国际市场关联度的持续提高,外部贸易环境的不稳定和不安全,对我国长期的粮食安全同样也会形成一定的挑战。
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要“全方位夯实粮食安全根基”。朱晶认为,“全方位”要求,是要将加强粮食综合生产能力与粮食综合流通能力、粮食国际贸易调节能力、粮食市场宏观调控能力有机结合起来,形成保障粮食安全的合力。
江西财经大学博士生导师周应恒表示,首先,要继续保障国内的生产条件和能力。比如说保障耕地的数量和质量,不断提升农民的收入水平,确保农业生产资料的品质和供应价格,以及提供社会化服务等。其次,在掌握国际农产品贸易中的话语权和调控能力方面,中国不但要注重市场的多元化,也要注重品种多元化。随着大食物观的普及及人均国民收入的提升,我们还应对进出口产品的品类进行调整。
此外,中国社会科学院农村发展研究所党委书记、副所长杜志雄提出,从国际角度看,全方位夯实粮食安全根基,还要进一步加强中国农业走出去。“中国农业的技术包括中国品种要走出去,帮助其他发展中国家。发展中国家有了新品种新技术,能够生产更多农产品,特别是生产粮食这样一些后备资源,从而扩大世界粮食的总供给。”
杜志雄认为,总供给增加是可以增加总贸易量的。“中国作为人口大国,要从国际市场上适当进口满足自己粮食安全的农产品是必然的,而中国又是一个生产和贸易大国,我们要通过一切方式帮助世界扩大粮食的产出量和可贸易量。”
农业贸易环境优化呼唤提升全球农业治理
农业贸易有利于促进全球、全人类粮食保障水平的提高,但问题是贸易必须安全可靠。贸易要安全可靠,就需要各参与方不断完善规则,营造良好的贸易环境。
叶兴庆认为,在后疫情时代,要提高全球粮食供应链的稳定性、安全性,一个很重要的措施是推动全球粮食安全治理的改革。“疫情期间,一些国家对粮食出口采取了禁止或限制措施。能这么做的一个很重要的原因,是世界贸易组织(WTO)《农业协定》对粮食出口禁止和限制的相关规定非常含糊,没有什么约束力。”
作为全球贸易治理的首要平台,WTO正面临着诸多挑战。中国农业大学国际农产品贸易研究中心主任田志宏认为,虽然WTO农业规则能够限制来自出口国和进口国存在的市场扭曲措施,有利于形成良好的交易秩序,并且包含了对粮食安全和环境保护、给予发展中国家以特殊与差别待遇等非贸易关注,但仍存在不足之处。例如,对于疫病、地区争端等冲击性因素带来的市场低效甚至失效,以及由此产生的粮食短缺、饥饿等问题不具有积极作用。因此,当前各成员要求WTO改革的呼声很高。
今年6月,WTO第12届部长会形成了诸多成果,特别是就粮食安全、国际组织采购人道主义食品豁免出口限制等达成积极宣言,有效提振了全球借助多边规则应对粮食危机的信心。但WTO农业规则存在不平衡不公平的问题,仍然没有得到实质性改善。少数发达成员拥有扭曲性支持的政策空间特权,而大部分发展中成员保障粮食安全和农民生计的政策空间则受到规则限制,对于保障粮食安全至关重要的粮食安全公共储备(PSH)和特殊保障机制(SSM)这几个议题也迟迟没有进展。
田志宏认为,WTO的改革方向,一是要坚持可持续发展目标,把握改革大方向;二是要坚持GATT、WTO的宗旨,建立公平的、以市场为导向的农产品贸易体制;三是要维护规则的平衡,保护各个成员方的利益;四是要赋予WTO必要的权力和能力,强化对成员政策透明度和规则执行的监督。
“WTO农业规则改革,也应当客观看待乌拉圭回合为了达成农业协议所做的一些折衷和过渡措施,客观评估由之而来的一些问题和矛盾冲突。”田志宏说,此外,农业规则纳入多边框架下的时间很短,更重要的是WTO农业贸易规则不仅仅是在贸易层面上的规则,还延伸到了农业投入、农业生产方面,远比其他产业来的复杂。这是农业产业自身的特点所决定的。“忽视农业产业的特殊性则会回到农业游离于多边规则之外的老路上去。”